这张“国民兵身份证”填写时间为1941年9月,有姓名、出生年月日、家属、体格特征及国民兵的服役状况等信息。 国民政府为加强国民兵管理,规定“凡年满18岁至45岁的役龄男子必须领取国民兵身份证”。国民兵身份证由正证和副证组成,正副证均填有持证人的详细信息。正证由国民兵乡镇队部统—保管,副证则由本人随身携带,以接受政府随时检查。